首页 男生 其他 嫡女医香:黑化后她称霸全京城了

正文 第一百一十四章 王爷是心疾

  顾云瑶翻来覆去,一直到天快亮才睡着。

  早早地又醒来,没睡多长时间,但依旧精神抖擞。

  她决定去一趟秦王府,虽然不能告诉沈慕南究竟生了什么,但她想把这份高兴传达给他。

  昨天晚上吃了烤肉,今天一早宜清淡,她去混沌戒包了点三鲜小馄饨,一部分给大当家和杨氏,剩下的拎着去给沈慕南。

  一路上,风也轻,空气也新,哪哪都畅快,顺便买了几个小包子,一并带上。

  兴冲冲到王府门口,家丁笑着迎上来:见过县主。

  顾云瑶不是第一次来,和沈慕南还有了婚约,进王府更该畅通无阻。

  不料,她刚一踏台阶,家丁笑容艰涩地拦住:县主留步。

  怎么?

  家丁硬着头皮:县主容禀,王爷有令,今日不见客。

  哈?顾云瑶一愣,往里面看了看,我也不行?我不算客吧?再说,我是来给王爷送吃的。

  家丁迟疑道:那……您等会儿,小人去问问。

  行。

  顾云瑶也不为难他,站在门口等。

  等来等去,春泥从里面出来。

  春泥!

  春泥上前行礼:县主,王爷今日身体不适,吩咐了不见客,您有什么东西,交给属下就行。

  顾云瑶笑容渐退:又不适?病了吗?

  啊,春泥含糊回答,伸手要接她手里的东西。

  他病了我更该去看看他,是旧疾复发吗?还是别的……

  春泥垂眸:县主,王爷是心疾。

  心疾?顾云瑶纳闷,他哪来的心疾?之前并没有,这也不是说得就能得的。

  春泥抿着唇不说话。

  顾云瑶正莫名其妙,一阵风裹着尘土从远处滚滚而来,她赶紧捂好怀里的东西,以免被尘土沾染。

  到近前,秋风满头大汗,脖子上的大围脖一颤一颤,手里牵着好几根狗绳。

  几只各色不同的狗吐着舌头,看着顾云瑶……怀里的小肉包。

  顾云瑶后退一步:秋风大侍卫,这是……放狗去了?

  秋风哼笑:放狗?这是我找来的各种名犬!

  找这么多名犬做什么?你要开赛狗场?

  是王爷命我找的,秋风有点垂头丧气,看着找来的狗,哪只也不像。

  忽然又支楞起来,对顾云瑶道:你那个点心做的是什么狗?王爷命我找,我还没有找到。

  顾云瑶恍然大悟,差点笑出声:那是柴犬,上哪儿找去?

  她看着秋风找来的这几只凶猛大犬,清清嗓子说:那个啊,可不是一般的犬,那个是难得一见的的神犬,它叫……哮天。

  秋风转转围脖:哮天?还神犬?真的假的?我看他叫易推倒还差不多,柔柔弱弱,捂着胸口喊痛。

  顾云瑶睁大眼:你……你是这么想的?

  我不但是这么想的,我还是这么说的,否则,王爷能派我去找犬吗?

  你当着王爷的面说的?

  那可不。

  顾云瑶深吸一口气,由衷敬佩:秋风大侍卫,你是真头铁。

  春泥听这两人说话越说越没边儿,而且,这永宁县主完全没有意识到事情的重要性啊!

  咳,县主,东西给我吧,我去回王爷一声。

  顾云瑶往里走:我去看看吧。

  县主,春泥虚虚一拦,王爷说了,任何人都不行。

  顾云瑶觉得他似乎有什么没说:王爷真病了?

  反正是心里不好受。

  顾云瑶想想,心里不好受,那就是情绪问题,不是什么心疾。

  成年人都有情绪崩溃的时候,何况沈慕南身体不好,还各种压力。

  算了,那个傲娇,肯定不愿意让任何人看到他的软弱一面,还是不要强人所难了。

  那,这里面是小包子,一路捂过来的,还是热的,这里面是我包的小馄饨,让厨房给他煮了吃,不用煮太久,不然就不好吃了,小纸包里是调料,用汤一冲即可。

  春泥惊讶又感慨:县主有心了,属下一定做好。

  还有这个,顾云瑶拿出两块大白兔奶糖,心情不好,吃点甜的。

  那行,我走了,告辞。

  她转身离开,春泥张张嘴想叫她,还是没有说出口。

  春泥拎着东西,抬头看到远处花树下似乎有身影一闪,脚步一转,去厨房。

  沈慕南在书房练字,春泥端着托盘进来:王爷,您早膳没用,尝尝这个?

  他头也不抬:没胃口。

  巧了不是?这小馄饨闻着喷香,但一点也不油腻,应该很清淡,调出来的汤汁也是鲜香诱人。

  沈慕南手上不停:说得好像本王没吃过一样,厨房的人也开始偷懒了?用这些来打发本王。

  厨房里的人惯会用些什么珍贵的食材,做法复杂,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的好厨艺,哪做得出这种?

  简简单单,却最是原本的味道,才是最动人。

  沈慕南掀眼皮看他:你倒是会说。

  属下也是看着这些,有感而发,春泥把碗筷放下,这是永宁县主亲手包的,调料也是配好的。

  小包子是县主买的,您若觉得肉包腻,属下去厨房拿些别的来。

  沈慕南笔尖顿了顿,鼻子里嗯一声。

  春泥放下东西出去。

  嗒一声,一滴墨滴下,沈慕南放下笔,走到小几前。

  一碗热气腾腾的小馄饨,汤色润白,飘着几点翠绿的小葱花,还有几颗小虾皮,飘来荡去。

  他很少吃葱,厨房里的海米红润饱满,也比这小虾皮好上百倍。

  但好像……的确有一种特殊的鲜香。

  抿一口汤,他微挑眉。

  小馄饨圆而鼓,像极那只小狐狸鼓起的腮,沈慕南想恶狠狠咬一口,到嘴边,还是放轻动作。

  微烫,香气在唇齿间散开,薄韧的皮在口腔里滑过,裹着鲜味儿一路滑进喉咙,直达胃中。

  暖呼呼。

  浑身都跟着暖了。

  沈慕南嘴角勾起浅笔,手指轻戳白滚滚的小肉包,捻起一个咬一口。

  不是她亲手做的,味道比馄饨要差一些,但也算可口,和平时吃的不同。

  吃完馄饨和小肉包,旁边还有个小浅碟,里面放着两颗糖。

  这种糖他吃过,在马车上,那小狐狸说心情不好的时候吃点甜的。

  糖衣上画着圆滚滚的兔子,糖白润,奶香浓郁。

  沈慕南眉眼染笑,手指点着糖衣上的兔子:甚蠢。

  罢了,那小狐狸去找宋明之,定是去查探什么,那天出宫路上,她还说觉得宋明之奇怪。

  至于躲进衣柜,八成是怕他误会。

  真是,他有什么可误会的?一个宋明之而已,十个捆起来他也不怕。

  燕雀和鸿鹄,小狐狸那么聪明,定然不会选错。

  心情慢慢愉悦,吃甜的果然有用。

  王爷!秋风一声大喊,把沈慕南吓得一哆嗦,手里的糖衣也掉到地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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